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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MC001-H0000/2017-00026 主题分类:
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-09-30
文号: 泰高人发〔2017〕38号 文件下载

关于翟兴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
区人民政府,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,各镇人大主席团、各街道人大工委,区各委办局,区各直属单位:

经2017年9月29日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任命:

翟兴根、管鸣、赵庆晨、戴霞美、羊剑锋、姚明华、蒋鲁莉、陈媛、李永林、徐建青、焦酉生、印永林、杨玲、马建国、孙科峰、栾进、唐人林、羊翔、萧萧、夏艳、谢丽丽、王杏婷、孙娅、高卫东、陈俊宏、栾霞、陈友兰、薛福荣、孙卉、吉园、封国生、张华女、李慧敏、王晔、王敏、李佳、胡亚萍、孙桂萍、赵丹39名同志为高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


高港区人大常委会

2017年9月30日


抄 送:区委、区政协,区委各部委办,区政协办,区人武部,各园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各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各群众团体。